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深圳市解放路211号

    联系:王经理

    手机:

    微信:

    小程序

    糖尿病国家有补助吗

            2024-02-18 08:17:41        812次浏览

    一、糖尿病国家有补助吗

    糖尿病首先是属于慢性的疾病,所以国家对于糖尿病的补助政策是糖尿病可以办理慢性病,糖尿病的患者如果办理慢性病的话,在门诊上拿糖尿病的降糖是可以报销一部分的,而且糖尿病的慢性病检查也可以报销一部分,所以糖尿病国家是有相应的补助政策的,糖尿病是属于慢性的疾病,而且也是全身性的疾病,病程比较长,而且目前也没有根治的办法,号称不死的癌症,所以国家对于糖尿病的补助政策也是长期持久的,而糖尿病的患者一定要在门诊上进行的调整,进行血糖的监测,如果出现了急性或者慢性并发症的话也一定要住院而住院期间,国家对于糖尿病也是有相应的报销政策。

    二、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算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1437059 次     店铺编号35223834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爱图书     李春琳    

    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