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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ISO27001认证-合同评审规程

            2019-07-14 11:54:40        2367次浏览

    合同评审规程1.目的

    本开发中心建立合同评审以及协调这些活动的规程,以确保合同反映了用户的要求,而且本开发中心有能力满足这些要求。

    2. 说明

    由于本开发中心不直接承接计算机应用系统开发合同,而是由新和数码公司与用户签定合同,然后再委托本开发中心开发其中的软件部分。因此本开发中心负责评审合同中的软件部分和软件与硬件接口部分及适应性。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开发中心的合同情况下软件开发的合同评审活动及合同修订的控制。

    4. 职责

    4.1. 合同评审委员会按规程文件的要求进行合同的评审工作。

    4.2. 新和数码科技公司提供与合同有关的用户方面的信息。

    4.3. 开发项目组回答合同有关的技术问题。

    4.4. 技术办公室通过制定工作程序文件对合同评审工作进行管理。

    5. 程序 5.1. 合同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当新和数码科技公司或开发中心接到合同意向时,即由有关人员组成合同评审委员会。合同评审委员会由新和数码科技公司销售人员、技术人员(可兼任)、及相关开发项目组的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组成,委员会主席由开发中心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代表担任。需要时,合同评审委员会主席可邀请其他人员参加。合同评审委员会不是常设机构,负责在软件生存周期中对合同进行解释及修订。

    5.2. 检查和评审

    合同评审委员会应对合同的内容进行检查和评审。

    以确保:

    合同的范围和需求已明确;

    开发中心有能力满足合同要求;

    规定开发中心对分供方工作的责任;

    用户有能力履行为完成合同开发而提供的协助职责。

    5.3. 初评

    合同评审委员会首先依照合同意向或草稿,根据本开发中心的能力以及需方的条件,决定是否放弃或是进一步联系,或是进行投标准备。

    经过初评后,若决定放弃合同或投标意向,则结束评审活动;否则进入合同评审或投标阶段。

    5.4. 投标阶段

    5.4.1. 合同评审委员会组织对标书进行评审,可采用会议的方式,并保存评审记录;

    5.4.2. 在已决定投标后,合同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责成相应项目组按照需方的要求制作投标书,经相关人员确认、签字后,送至需方。

    5.5. 合同评审

    5.5.1. 合同评审委员会应对合同中的技术及质量条款进行评审,确认合同已对产品的功能及性能,验收准则,交货期限,维护责任,需方提供的配套产品或是支持条件等进行了规定,并识别可能出现的意外或风险。合同评审时对产品功能及性能的评审,只是确认目标、范围以及要求已清楚,细节要求可在需求规格说明书评审时进行。

    5.5.2. 意外情况及不确定项的处理

    5.5.2.1. 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和风险以及评审时不能确定的事项,合同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报告中特别列出,以引起执行部门的重视,并规定排除此种意外情况或风险的期限。对评审时不能确定的事项,也要规定确定的后期限及验证标准。

    5.5.2.2. 合同谈判期间,若经上述评审后定稿的合同草案有实质性变动,应按本规程5.5.规定的程序重新评审。

    5.5.3. 评审结论

    合同评审委员会应对是否批准合同作出明确的结论。如果作出不接受该合同的结论,应做好记录后移交技术办公室存档,并委托新和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通知需方,评审活动即告结束;如果认为需要同需方重新谈判部分条款后可考虑接受该合同,则应在谈判后按本规程5.5.规定的程序重新评审。

    5.5.4. 对于评审通过的合同,合同评审委员会应编写《合同评审报告》,报开发中心开发负责人审批。

    5.5.5.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修改。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经任何一方提出,双方同意对合同做出修改后,须按本

    规程规定的程序重新进行评审。如双方沟通成功, 其达成的合同修改协议应作为合同补充文本进入合同文档中生效。合同评审委员会编写《合同变更评审报告》 ,并负责将合同修改记录传递给技术办公室、项目组等相关部门。

    5.6. 变更合同的评审人员

    对合同变更的评审可由原评审委员会进行,也可重新组成评审委员会。

    5.7. 特殊合同的处理。

    对于项目组成员不超过两个,且开发周期(到系统测试为止)不超过六个月的合同,或是由外地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不组成合同评审委员会,而由合同当事人,按合同评审要求直接起草意见,由项目组负责人或新和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的负责人签字后予以确认。

    对于因时间紧急或其它特殊原因而不能在合同签订之前进行评审的合同,应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按本规程5.5.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这种评审的重点是合同的风险以及不确定因素,并制定风险控制的措施以及明确不确定因素的方法。如果必要应考虑与用户谈判对合同的修改。

    5.8. 合同评审记录的保存

    合同评审记录由合同评审委员会进行收集、整理、并交由项目组保存; 合同评审记录的保存期限至少截止到合同完结后的一年。

    6. 相关程序文件

    《更改控制规程》

    《产品开发文档控制规程》

    《质量记录控制规程》

    7. 质量记录

    《合同评审报告》

    《合同变更评审报告》

    8. 输出产品开发文档

    《产品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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