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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公司入职体检,提前发现健康隐患,守护您的健康之路

    2025-03-06 11:00:01 1次浏览
    价 格:面议

    随着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持续升温,越来越多的有志青年将目光投向了这一职业。然而,想要成为一名公务员,不仅要通过严苛的笔试和面试,还必须符合一定的体检标准。2025年,公务员体检标准有了一些新的调整和变化,你都了解吗?

    体检不合格情况:

    1、血压超出范围:如收缩压大于140mmHg,舒张压大于90mmHg。

    2、视力不合格: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特殊岗位如人民警察等可能有更高的视力要求。

    3、听力障碍: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的。

    4、心脏疾病:患有器质性心脏病,如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

    5、肺部疾病: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慢性伴阻塞性肺气肿等。

    6、肝脏疾病:患有肝炎、肝硬化等肝脏疾病,且肝功能异常的。

    7、血液系统疾病:患有贫血、白血病等血液系统疾病的。

    8、泌尿系统疾病:患有肾炎、慢性肾盂肾炎等疾病,且肾功能异常的。

    9、恶性肿瘤:患有各种恶性肿瘤的。

    10、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精神病等精神疾病的。

    11、其他严重疾病:患有其他可能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严重疾病者,如重度焦虑、抑郁等心理疾病。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是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包含《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者,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文件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技术、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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