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请:申请单位应当向相应的许可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申请表、自评报告、质量保证手册、技术文件、设备清单、人员名单、培训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等。
现场评审:许可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评审,对申请单位的管理体系、技术能力、设备设施、人员资质、产品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出具评审报告,并提出评审意见。
许可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许可项目、许可范围、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许可单位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许可机关有权撤销其许可证。
锅炉
外部检验:每年检验一次。
内部检验:每2年检验一次。
超水压试验:每6年检验一次。